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文化和旅游产业遭受沉重打击,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全面贯彻中央、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扩大内需、“六稳”“六保”等重大部署,统筹做好帮扶企业纾困和推动产业发展工作,并就降低疫情影响、恢复提振文旅企业发展,采取了制定纾困政策、统筹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演艺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措施。在一系列政策的促进推动下,2020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969.37亿元,占GDP比重3.9%;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979.18亿元,占GDP比重3.9%,有效推动了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逐步复苏回暖。
推动文旅企业减负稳岗、有序复工
疫情发生以来,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及时印发文件、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中央、市级层面相关政策,推动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一)做到减负政策应享尽享。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帮助文旅企业全面落实我市有关金融支持、财税纾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各项政策。一是为4370家文旅企业落实金融支持类政策,其中市、区(县)两级财政共为123家文旅企业落实贷款贴息1031.66万元,为207家文旅企业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10亿元;各地金融机构共为874家文旅企业新增贷款41.6亿元,为1395家文旅企业续贷续保10.9亿元,为1771家文旅企业降低贷款利息共3.2亿元,并确保了无断贷抽贷。二是为13024家文旅企业落实财税纾困类政策,其中为10440家文旅企业减免税收1.9亿元、为2584家文旅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三是为45309家文旅企业落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类政策,其中减征15590家文旅企业12.5万名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5.9亿元;为7448家文旅企业减免房屋租金1.1亿元;减收19439家企业水、电、气费9.3亿元;2832家文旅企业缓缴、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亿元。四是向530余家旅行社退还质量保证金,退还质保金总额1.28亿元。减免410家旅行社2020年旅行社责任保险费用,涉及减免金额200余万元。
(二)统筹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等专项资金,调整优化2020年度使用方向,提前启动各领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并加快资金拨付,向受疫情影响大的影视、演艺、旅游、会展等行业倾斜,重点支持一批带动行业复苏的平台型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优先购买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抗疫防疫的文旅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
(三)灵活开展政务服务。依托部委和市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零跑动、网上办”。设立服务专岗,加强在线值守,通过网络或快递接收非涉密的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适当延长报纸、期刊、印刷、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截止时间和影视摄制变更时间。
(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行业部门属事责任,加强与区县、园区、企业联动联控。督导文旅企业落实报备制度,帮助协调防疫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两手抓两手硬。对现场消费、环境敏感、人员密集的文旅行业予以防疫规范指引。
二、加大对文旅企业分类指导帮扶力度
针对文旅行业的特点,对文旅企业开展分类指导帮扶,力促其尽快恢复动能,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
(一)支持演艺产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公益性演出的力度,对疫情期间开展线上演出服务的院团纳入场次补贴。妥善协调演艺场馆档期积压问题,降低国有场馆非节假日场租,倡议民营场馆同步降低费用。
(二)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各类扶持奖励资金兑现进度。整合相关专资,对疫情期间特别困难、坚持不裁员的旅游企业,在市财政贷款贴息基础上加大贴息力度。鼓励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A级旅游景区、文旅商综合体及文旅网络平台的运营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入驻企业减免房租物业、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其减免情况予以适当补贴。鼓励文旅网络平台整合协会、企业,开展产品在线预售活动。
三、激发文旅消费内在潜力
及时文旅消费发展趋势,通过多项举措激活文旅消费动能,特别是激活数字消费,推动数字文旅产业异军突起,助推文旅产业发展。
(一)推动数字文旅消费发展。目前,全市数字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达2000余家,其中法人单位700余家,数字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83亿元。2020年,组织举办重庆数字创意公园招商推介会和永川数字文创产业招商推介会,搭建数字文创产业聚集发展平台。在一系列措施的引导下,2020年数字内容创作生产和创意设计服务增加值分别实现同比增长6.9%和6.4%。
(二)支持旅游企业拓展市场。2020年《重庆市“十三五”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所有奖励标准(不含境外重庆旅游形象店奖和境外广告推广奖)上浮100%,执行时间自文化旅游部通知恢复跨省游或跨境游时间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奖励方式和兑现时间按原办法执行,所需资金在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推出系列旅游优惠举措。一是推出景区门票“消费券”。依托“惠游重庆”云服务平台,推出景区门票电子消费券,给予游客一定的购票补贴。二是制定推出旅游保险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为境内外来渝游客分别研究制定适合的旅游保险政策,切实保障游客的旅行安全。三是鼓励建立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深入有序推进本地特色旅游商品经营者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
(四)激活夜间文旅消费。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有序恢复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鼓励星级饭店、精品书店、文旅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发放惠民消费券,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经济主题消费活动。2020年9月26日,首届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暨第五届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秋冬)正式启动,从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全市将陆续推出近200场夜景及惠民主题活动、十大主题夜游活动、三大艺术展演、三大文化艺术节、八大潮流玩法、100余项区县夜间文旅特色活动等,发放惠民福利1000万元,各类文旅商家优惠让利近亿元,内容丰富、亮点纷呈。
四、培育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推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重点文旅规划、节会和项目。深化旅游与疫情防控、公共应急等机制衔接,完善和实施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整合资源举办辐射西部的文化、旅游、动漫会展。举办“晒旅游精品·晒文创产品”大型文旅推介活动。拓展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扩大惠民补贴范围,实施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创建试点。全面启动2020年度确定的文旅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地)、技改项目建设,重点加大对智慧广电数据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马戏城二期、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广播电视发射新塔、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红色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开埠文化遗址公园等市级重大项目的调度和跟踪服务,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力推智能化转型。把握疫情期间新媒体广告、网络游戏等数字文化逆势增长趋势,调整资源布局,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5G、超高清、VR、卫星通信等技术应用,开发互联网场景文旅产品。着力强优势补短板,在融媒体矩阵、数字出版、网络文艺、智慧书店、广电宽带、创意电商、绿色印刷等领域持续发力,打造有全国影响的艺术品线上大市场和数字影视拍摄制作基地,推动网络游戏原创出版和平台运营。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开展智慧文旅应用示范。
(三)营造关心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对联系重点国有和民营文旅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全周期支持企业发展。优化文旅产品审批流程,快接快办、快审快结,用最短时间、最高效率推出一批优质产品。鼓励各类文旅企业担当作为,在抗击疫情中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各类文旅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反映企业心声,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共享、项目对接。